吉林省现代木结构建筑产业发展工作稳步推进

    为推进木结构建筑产业化发展,在全面调查、系统分析、专家论证的基础上,我省组织编制了木结构建筑产业化发展工作方案和研究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印发了《关于做好木结构建筑建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对木结构建筑设计、发承包、市场监管及产权登记等作出具体规定,使木结构建筑建设管理有章可循。近期,还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关于推进木结构建筑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在资金、税费、金融、用地、交通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同时,坚持技术先行,在国家现有标准规范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低层木结构建筑设计规程(试行)》、《木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试行)》,在全国率先发布了《多层木结构建筑设计规程(试行)》,填补了国内空白,夯实了工作基础。
按照“功能多样、先行先试、示范引领、辐射带动”的发展思路,规划建设木结构建筑产业化“一区一园一中心”。在长春国家级新区规划建设“木结构建筑产业化发展集聚示范区”;依托经国家林业局批准的“东北亚国际木材交易中心”,在珲春市规划建设“木制品加工产业园”,形成木材经销、生产、加工及配套服务一条龙模式;结合旅游、度假、观光、科普等功能,在抚松县规划建设“吉林森工林产品展示中心”。积极落实示范项目,磐石市潭溪生态园、抚松县漫江生态文化旅游木屋酒店、珲春市木墅湾、张鼓峰纪念馆、长春市游泳馆、吉林森工林产品展示中心等一批木结构建筑项目得到落实。
2017年1月底,住建部与省政府正式签订《共建木结构建筑产业化发展试点省框架协议》,明确了共建目的、共建机制、共建目标、共建内容、共建进度等五个方面的内容,为我省下一步木结构建筑产业化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借此东风,我省力争今年在以下几方面取得突破。
一、在材料供给上取得突破。一是发挥我省土地资源相对富裕,山地、林地较多,林业生产基础较好的优势,加快人工林培育,为木结构建筑产业化发展提供长期战略储备。二是发挥珲春市从俄罗斯、朝鲜进口木材运输方便、运距较短、价格便宜的交通区位优势,加快进境木材落地加工基地培育,形成俄罗斯木材全国供应集散地,确保木材供应。
二、在应用规模上取得突破。一是加快推进木结构建筑项目建设,力争利用3年时间,在全省建设80-100万㎡各类木结构建筑。二是在各类建筑中推广应用木质复合隔墙板、木质屋架等部品构件。三是不断扩大应用范围,将木结构建筑向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建筑、城镇居住建筑、新农村特色民居等方面推广,力争以规模生产降低工程成本。
三、在体制机制上取得突破。一是鼓励采用以设计为龙头的工程总承包模式,探索建立建筑师负责制。二是明确木结构建筑工程总承包可依法采取招标或者直接发包方式进行,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涵盖的勘察、设计、施工业务,可直接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三是做好木结构建筑结算管理,在我省木结构建筑计价定额出台前,发承包双方可根据工程实际,在施工过程中报批一次性估价;也可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工程结算。
四、在技术应用上取得突破。一是组织大跨度、大截面胶合梁生产、连接、检测等关键技术攻关,完善标准规范。二是开展适合北方严寒地区气候环境的木结构建筑新材料、新工艺的研发应用,开展部品构件认证评价标识管理。三是开展多高层木结构建筑防火技术研究,建设完成珲春市木墅湾5层全木结构住宅楼,为推广多层木结构建筑提供经验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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